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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驳回申请的商标应该如何处理

日期:2015/10/20 人气:5028
对驳回申请、不予公告的商标,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。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,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,并书面通知申请人。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下一个:商标局对受理的申请,经审查后的几种处理情况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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